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魏海政)近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 加快构建基础教育现代治理体系的十条措施》,进一步优化政校关系,强化学校自治能力、调动师生发展动力,凝聚各方育人合力、统筹提升治理效力,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引导各地各中小学校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教育政绩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山东此次推出十条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保障学校在人员岗位选聘、绩效工资分配、课程教学实施、预算经费使用、社会资源统筹等方面的自主权,做到应放尽放、能放尽放。二是改进教育管理方式。坚持“大力放”与“科学管”相结合,依法依规厘清政府管理事项与学校自主权限,实施分类管理和差异化监管。三是优化学校运行机制。强化党的领导,修订学校章程,健全内部规程,完善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等治理架构,激发各层面动能。四是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中小学校长(党组织书记)专业化建设,完善选拔、评价和退出机制;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健全后备人才培养和干部交流任职制度。五是激发教师队伍育人活力。适应学龄人口变化加强教师培养配备,深化教师评价改革破除“五唯”,完善岗位分级聘用和发展性评价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强化班主任及优秀教师成长激励。六是健全学校评价体系。实行基于任期和年度目标的学校评价和书记校长考核制度,坚持“健康第一”“五育并举”,突出品德、体质、心理、学业均衡等关键指标,健全“规范+特色”评价机制。七是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市县结合的管理体制,推动资源在市域内跨县域统筹;支持集团化办学、跨学段办学;鼓励高校参与中小学教学。八是深入推进数智赋能教育治理。推动“师—生—机”融合,以数智技术赋能精准管理、育人和服务。九是营造安心育人生态。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纠治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做法等。十是建立协同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推动改革落地,强化部门协同与保障落实。
山东的落实措施主要包括,选优配强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注重从优秀中小学校书记校长中选拔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各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教育行政部门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地党委组织、编制部门及政府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分工负责,推动完善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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